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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工作流程
办事依据
1.《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 建设部129号令
2.《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3.《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
4.《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
5.相关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等
工作流程
1、受理申请并审核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
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3、现场查勘、检测、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4、结构验算,整理技术资料;
5、全面分析,综合判断,作出鉴定结论,提出处理建议;
6、报太原市房屋安全鉴定办公室备案;
7、签发鉴定报告。
工作时限
1、接到申请后五天内出现场;
2、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于15个工作日内出具《房屋安全签定报告》。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时间,须经签定部门负责人批准。
所需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或相关权属证明;
2.房屋总平面布置图;
3.地质勘察资料;
4.房屋建筑竣工(施工)图、结构竣工(施工)图;
5.其它必要的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