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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依据

1.检测标准: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GB50325-2010

 
物质名称 最高允许浓度(Ⅰ类) 最高允许浓(Ⅱ类) 限量值检测标准
甲醛 ≤0.08mg/m3 ≤0.1 mg/m3 GB50325-2010
≤0.09mg/m3 ≤0.09 mg/m3 GB50325-2010
≤0.2mg/m3 ≤0.2 mg/m3 GB50325-2010
氡气 ≤200Bq/m3 ≤400Bq/m3 GB50325-2010
TVOC ≤0.5mg/m3 ≤0.6mg/m3 GB50325-2010

注:Ⅰ类民用建筑工程:住宅、医院、老年建筑、幼儿园、学校教室等民用建筑工程。

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办公楼、商店、旅馆、文化娱乐场所、书店、图书馆、展览馆、体育馆、公共交通等候室、餐厅、理发店等民用建筑工程。

2. 办事程序:

1)、对于个人住宅及个人商用住宅的检测程序

1. 提前三天预约检测,检测热线:3531227。

2. 检测房间检测前封闭12小时以上。

3. 检测人员上门采样,并收取检测费用。

4. 三个工作日完成检测报告。

5. 客户领取检测报告。

2)、对于民用建筑工程竣工的验收程序

1. 提前七天预约检测,检测热线:3531227。

2. 根据对方提供的工程平面图进行粗布点。

3. 提前进入检测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按标准布点。

4. 检测房间检测前对外门窗封闭1小时(氡:24小时)以上。

5. 检测人员现场采样。

6. 十个工作日完成检测报告。

7. 客户领取检测报告并收取检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