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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口;
(2)申请人家庭收入3.6万元以下;
(3)无房或现家庭住房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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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介绍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由 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 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 售的住房。 它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 住宅。具有经济性和适用性的特点。经济性, 是指住房的价格相对同期市场价格来说是适 中的,适合中等及低收入家庭的负担能力。 适用性,是指在房屋的建筑标准上不能削减 和降低,要达到一定的使用效果。和其他许 多国家一样,经济适用房是国家为解决住房困难家庭的一种政策性住房。
项目介绍
西华苑三期项目位于 我市万柏林区,规划 范围为:南内环街以北, 清光巷以西,西华苑街以南,西矿山以东。 占地面积277.3亩, 规划建设有住宅、小学、托幼、配套公建等, 规划住宅建筑面积30.1万平米。
相关机构
经济适用房政策咨询:
0351-4942686、0351-3042941
西华苑三、四期经济适用房销售电话:
0351-6637922、0351-6637933
咨询问答
答: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答:申请、审核、公示、核准通知、购买、办理权属登记。
答:经济适用房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三部分构成。
答: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其销售基准价格及浮动幅度由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依据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建设、管理成本和利润的基础上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答:经济适用房购房人在取得完全产权前,只能用于自住,不得销售、出租、闲置、出借,也不得擅自改变住房用途。